首頁
組織架構
組織架構
本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利機關,大會閉幕期間,由理事會代行其職權。
監事會之職權如下:審核本會經費之收支簿記帳目、稽查各種事業之進行狀況。
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.常務理事2人.理事6人
監事會設監事會召集人1人.監事2人
現任理事長由張嘉陵擔任,監事會召集人林麗霞擔任
聯絡我們
搜尋課程
02-2958-0363
工會簡介
發展沿革
使命願景&訓練政策
組織架構
加入工會
會員福利
最新消息
課程資訊
行事曆
活動剪影
就業訊息
下載專區
常見問題
相關連結
會員服務
會員服務
搜尋課程
聯絡我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