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架構
本會以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利機關,大會閉幕期間,由理事會代行其職權。

監事會之職權如下:審核本會經費之收支簿記帳目、稽查各種事業之進行狀況。
理事會設理事長1人.常務理事2人.理事6人
監事會設監事會召集人1人.監事2人
現任理事長由張嘉陵擔任,監事會召集人林麗霞擔任